目 錄
第一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概況
一、主要職能
二、部門預算單位構成
第二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 2017 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
附件:
民盟河南省委2017 年度部門預算表
一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
二、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
三、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
第一部分
民盟河南省委概況
一、民盟河南省委主要職能
(一)組織建設。貫徹執(zhí)行中國民主同盟的組織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制訂、實施全省民盟組織建設的規(guī)劃;負責省以下地方組織和省直基層組織的建立和換屆工作,安排全省盟員分類培訓;承辦全省盟員盟籍、檔案的管理及統(tǒng)計報表工作;負責民盟省直基層組織的歸口管理。
(二)參政議政。制訂民盟省委參政議政工作計劃,指導和推動全省民盟地方組織的參政議政工作;組織民盟省委專門委員會開展參政議政調研活動,完成民盟中央、省委省政府、省政協(xié)交辦的以及民盟省委的參政議政專題調研和其它有關調研任務;負責省政協(xié)大會的發(fā)言材料、提案準備工作;組織盟員就中共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報告、省有關決策文件征求意見稿提出修改意見;反映社情民意,負責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工作;負責聯(lián)系我省盟員中全國和省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,為他們履行職責服務。
(三)社會服務。完成盟省委主委會、民盟中央社會服務部交辦的各項工作;指導民盟各市委會和省直基層組織開展社會服務工作;制訂和實施盟省委社會服務工作計劃,開展民盟“燭光行動”、 “放歌中原—送文化下基層公益活動”、“黃絲帶”愛心幫教、“盟地合作”、“同心實踐行動”、“凝聚力建設行動”、“服務新農(nóng)村建設”和話劇《焦裕祿》巡演等社會服務品牌活動;實施脫貧攻堅民主監(jiān)督工作;開展有關社會服務的專題調研和對外聯(lián)絡工作。
(四)宣傳與理論研究。宣傳中國共產(chǎn)黨統(tǒng)戰(zhàn)理論政策,宣講黨盟合作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;負責民盟省委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,指導、推動市級組織和省直基層組織的政治思想及宣傳工作;編印民盟省委機關刊物《河南盟訊》,開展“墨韻中原”活動,管理、維護民盟省委網(wǎng)站和微信平臺;組織民盟省委機關開展政治理論學習,編發(fā)有關學習資料;負責盟史盟務大講堂“群言堂”的協(xié)調組織工作;負責組織開展參政黨理論研究。
(五)民主監(jiān)督。在政治協(xié)商中提出意見和建議、受中共河南省委委托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專項監(jiān)督、盟員中的各級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中提出意見和建議,參加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織的有關調查研究、在政協(xié)召開的各種會議、組織的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,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等。
二、民盟河南省委預算單位構成
民盟河南省委年度預算為機關本級預算,無下屬單位。
第二部分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收入總計1092萬元,支出總計1092萬元,與2016年相比,收、支總計各增加348.5萬元,增長46.91%。主要原因:1、因實施養(yǎng)老保險改革,社會保險繳費增加22萬元;2、結轉話劇《焦裕祿》創(chuàng)作生產(chǎn)經(jīng)費257.5萬元;3、增加臨時性項目開展脫貧攻堅民主監(jiān)督專項工作經(jīng)費15萬元;4、增加臨時性項目民盟河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會議費54萬元。
二、收入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收入合計1092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1092萬元; 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。
三、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支出合計1092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496.3萬元,占45.45%;項目支出595.7萬元,占54.55%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834.5萬元,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0萬元。與 2016 年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增加166萬元,增長24.83%,主要原因:1、基本支出中工資福利和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增加43.1萬元。2、項目支出增加臨時性項目122.9萬元。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與2016年相比無變化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
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834.5萬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一般公共服務(類)支出620.7萬元,占74.38%;教育(類)支出84萬元,占10.07%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支出80.3萬元,占9.62%;醫(yī)療衛(wèi)生(類)支出26.7萬元,占3.20%;住房保障(類)支出22.8萬元,占2.73%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96.3萬元,其中:人員經(jīng)費375萬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 獎金、社會保障繳費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住房公積金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;公用經(jīng)費121.3萬元,主要包括:辦公費、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工會經(jīng)費、福利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、其他交通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我部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八、 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我部門2017 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為30.5萬元。2017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數(shù)與 2016 年持平。
具體支出情況如下:
(一)因公出國(境)費5萬元,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2017年預算數(shù)與 2016 年持平。
(二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2.5萬元,其中,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.5萬元,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。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(shù)與2016 年持平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(shù)與 2016 年持平,主要原因:2017年機關公務用車保有量及使用量與2016年相比無明顯變化。
(三)公務接待費3萬元,主要用于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預算數(shù)與2016 年持平,主要原因:2017年機關公務接待量與2016年相比無明顯變化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121.3萬元,主要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及正常履職需要,包括辦公費、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維修費等支出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
2017年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。
(三)關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
2016 年,我部門共組織對2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,涉及資金40萬元。2017年,我部門擬組織對2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,涉及資金50萬元,其中參政議政調研專項經(jīng)費35萬元,開展脫貧攻堅民主監(jiān)督工作經(jīng)費15萬元。
第三部分
名詞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是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二、事業(yè)收入:是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
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門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單位經(jīng)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是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(jīng)營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即事業(yè)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
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,其內容包括人員經(jīng)費和日常公用經(jīng)費兩部分。
六、項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: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,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八、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: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附件:
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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